教育部要求直属高校党委书记签廉政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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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9: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9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日前,教育部党组召开直属高校2003年以来新任党委书记廉政座谈会,就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委书记如何抓好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进行座谈。到会的46位党委书记与教育部党组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在会上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高校党委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希望高校党委书记强化责任意识,将其列为党委工作重要议程,常抓不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在会上讲话。她强调,在高等教育事业处在新的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高校党委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和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田淑兰指出,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党委书记作为班长,是学校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作为高校党委书记,不仅要在廉洁自律方面率先垂范,更重要的是应切实担负起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职责,坚持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抓班子、抓统筹,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凝聚和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共同构建一个充满活力、健康和谐的校园。 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兰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党委书记在会上表示,一定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政承诺,同时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并欢迎大学监督。 据悉,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此前已与直属高校2003年以来新任(包括连任和转任)的26位校长进行过一次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姚小刚)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